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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爱国主义的伦理思考

1999-11-19 来源:光明日报 邓泽球 我有话说

爱国主义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发生发展、由人们与祖国的利益关系所决定的。它集中体现为对祖国的一种道德精神,是真、善、美的统一。其结构包括认识、感情、意志、信念和行为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责任和传统。对爱国主义从道德哲学即人伦理性的角度进行深入、全面、系统的思考,弄清楚爱国主义深刻而丰富的涵义,以及为什么必须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等问题,这对于形成和巩固爱国主义情感,指导并促成爱国主义行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爱国主义是一种深刻的认识

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与祖国的利益关系密切相联的一种反映形式,是对国民与国家命运相系在一起的理性把握和认同。

首先,个人的生存依赖于祖国的生存。人的生命活动总是结合在一定的社会共同体中进行的,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也是在祖国所提供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中进行的,个人生活离不开民族群体的活动及其创建的环境、背景和氛围。祖国是个人生存的前提和基础。从根本上说,只有国在人们才能正常生存,国破就很可能导致家亡。“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亡国造成的生存困境及其对生命的威胁和限制,从反面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个人的地位决定于祖国的地位。“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屈辱和“我是中国人”的自豪,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了这个永恒不破的真理。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国土任人宰割,资源任人掠夺,人民倍受欺凌的事实至今仍让人体会到国家衰弱不振,民族就很难抬头的辛酸。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国家赢得了独立自主,人民就能扬眉吐气、自尊自信,昂首挺胸地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可见,祖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决定着国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地位。

国家黑暗腐败、贫穷落后、国力不强、动荡不安,人民就卑微低贱、贫困不安、民不聊生、惨不忍睹;国家昌明开放、稳定富强、兴旺发达,人民则安居乐业、尊贵体面、富裕安康、幸福美满。人们亲身体验的这一事实,雄辩地证明了家与国、个人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密不可分的道理。从这个特定意义上说,人们之所以爱国,之所以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实质上是对个人利益与祖国利益的依存关系的肯定、承认和关注,或者说是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及其环境和条件的重视。爱国主义精神就是这种理性审视的显现。个人与祖国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及其沉思,是爱国主义发生发展的深刻根据、内在动力和最终源泉,明显表现出爱国主义的道德内涵和伦理实质。这是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发研究分析得出的必然结论。

爱国主义是一种浓厚的感情

人在家里,家在国中。家庭关系、朋友关系、邻里关系以及地缘关系和种族关系等人际环境形成了相应的亲情、友情、乡情和爱国之情,它们都属于广义的爱国主义感情,其中,爱国之情是最高产物和集中体现。试想,一个人不爱亲戚、不爱友人、不爱乡里,他能够爱祖国吗?真正的爱国者,必定也是一个爱亲、爱友、爱乡的人。亲情、友情、乡情,是爱国之情的丰富基础和广泛背景;而爱国之情则是从中发展起来的综合表现和终极形式。

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生命历程,都接受着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祖国文化的熏陶,了解并熟悉着祖国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山川湖泊、人文景象和历史传统,开发并运用着祖国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财富,且从中得到恩泽、实惠和锤炼。这种亲身感受告诉人们:是祖国生养了我,是祖国给了我恩惠,不管这种感受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这样,自然就产生了对养育自己的祖国的爱恋之情,表现为对祖国的关心和爱护。可见,爱国主义是人们对居住和生活于其中的“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是一种内涵丰实的道德感情。当然,这种以表层人际关系为基础而产生的浓厚感情,如果不与基于深层社会关系的理性认识相联系,则是朴素的、肤浅的甚至片面的、盲目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宣传的重要任务,就在于把自发的爱国之情上升到自觉的报国之志。

爱国主义是一种坚定的信念

爱国之情的长期体验,沉淀、深化和升华,便形成为理解、爱恋、感激和报效祖国的坚定信念。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报国之志不因祖国的贫富强弱、荣辱兴衰而有所差异,不为个人的生死祸福、宠辱顺逆而有所区别,不以他人的喜怒哀乐、褒贬扬抑而有所转移,不受形势的风云变幻、好坏优劣而有所左右。它是一种强大的道德精神力量。

爱国主义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动摇的道德观念。它表现为珍视祖国的历史和文化,坚信民族的优秀和伟大,尊重人民的力量和智慧,相信国家的发展和强大。热爱祖国的崇高品德,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在它的鼓舞下,我国人民历尽艰难险阻、曲折坎坷和困苦辛酸,创造了灿烂的文明、打败了列强的侵略、维护了祖国的统一、革新了社会的制度、改善了民众的生活。自尊心和自信心是中华民族永不衰竭的民族精神,它表现为国格、人格,志气、骨气。具有坚定的爱国信念,就是即使身处黑暗险恶的困境中也能看到光明和希望,也会辨别善恶和方向,忍辱负重,顾全大局,仍然对祖国真诚、对民族忠诚,依旧愿意随时随地为祖国和民族的远大理想而努力奋斗甚至英勇献身。这是爱国主义思想集中的体现和最亮的闪光。

爱国主义是一种高度的责任

世界在目前是划分为国家的,而人是属于自己的祖国的,接纳和享受着祖国给予的一切,祖国养育了我,我就应该回报祖国。这正如子女和父母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责任一样,是亘古不变的。如果说个人的一切都依存于祖国,那么,祖国的繁荣也需要人们出力出汗、献计献策乃至自我牺牲。祖国的独立自主、团结统一、和平稳定需要大家自觉维护,祖国的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需要每一个国民添砖加瓦,祖国的顺利发展、迅猛腾飞、比学赶超需要人人努力奋斗。因此,热爱祖国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是至理名言。

对爱国主义的不同价值判断会导致不同的行为价值选择,因此,热爱祖国就成了人们行为的基本道德规范,这一点也明显地体现了爱国主义的道德意义和伦理性质,使之升华为高尚的德性和情操。爱国,不仅是人们自然性的物质需要,更是由于体现着人类本质属性的社会性的精神需要。当人们作出爱国言行、进行道德选择的时候,追求的不只是物质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思想的充实、感情的抒发、意志的磨炼、信念的实现、精神的健康和心理的愉悦,使得人们义无反顾、责无旁贷地为祖国尽职尽责、自我牺牲。可以说,履行爱国责任是人走向道德完善的基本途径和重要表现,是衡量人格品行是否完整、高低优劣和有无尊严的重要标准。如果一个人连热爱祖国的觉悟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产生为其它道德目的而自我牺牲的动机和行为,也就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格德性,成了一个有道德缺陷的人,甚至沦落为民族的败类。历史表明,一个人的巨大成功果实,往往挂结在爱国主义这棵常青树上。

爱国主义是一种优良的传统

从国家起源直到今天,爱国总是得到社会的赞许,叛国则必定遭受人民的唾弃。这种社会舆论和习俗世代相传,久而久之,便积淀为民族的作风和传统,转化成个人的习惯和良心。热爱祖国的道德规范就通过这种身心的体会和环境的熏陶,不断从他律升向自律,成为一个历史的范畴。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我国各族人民就是以爱国精神为纽带维系在一起,共同生活和战斗在祖国的土地上,以自己的勤劳和勇敢创造着历史和文化,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爱国民族英雄和革命领袖,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丰功伟业,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奋发向上。这是我们必须继承的道德传统。历史证明,爱国主义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感召力和传播力。

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向当代人昭示: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是个人完善和国家发展的崇高使命和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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